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彻底治理黑臭水体,同意建设南洋渠黑臭水整治工程项目,
南洋渠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项目单位:湘潭城乡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8042.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893.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446.95万元,预备费为701.8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对2.66公里长的渠道进行截污、清淤、水生态工程、边坡修复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
1、截污工程:建设万福社区、横街社区、联合村及和平村安置区三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埋设D300HDPE管2000m、DE315PE塑料管850m,?1000检查井96座,施工开挖支护14250㎡,新增垃圾池11个。
2、清淤工程:全线清淤长度为2.66km,渠道清淤量约10640m3。渠道利用现状水塘清淤40000m3,脱水固化处理污泥50640m3。
3、边坡修复工程:主要为河道内植被人工清表25536㎡,明渠段砍树挖根33600株,土方开挖7200m3,土方、碎石回填24000m3。
4、水治理工程:主要为建设曝气设备10套,帘式膜组件42560㎡。
5、设备工程:主要建设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一体化提升泵站两项。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避免施工过程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点造成影响。(1)严格按照《湘潭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湘潭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2)合理设置料场的位置,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淤泥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控物料装卸过程中的扬尘。(3)项目场地清理、路面切割、管沟开挖等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4)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定时洒水抑尘。(5)淤泥应采用封闭式淤泥运输车辆及时清运,清淤臭气采取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方式,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6)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或沥青搅拌站,项目所用混凝土或沥青均外购经专用车辆运至施工现场使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设置足够容量的沉淀池,清淤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严禁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清淤废水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场、淤泥干化场等应远离水体,严禁临水体设置。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严禁直接排至周边水体。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应远离居民等敏感点布设,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选择固废车辆运输时间,避免车辆运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营运期加强一体化提升泵站噪声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设取土场、弃土场,项目中的取土、挖方、填方应统筹安排,做好土石方平衡。合理设置淤泥堆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临时收集点的位置,制定切实可行的淤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车辆路线,淤泥和建筑垃圾须依法依规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管道及暗涵清理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杂草及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经分类收集后统一堆放于垃圾收集点,及时按要求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对项目范围内的土石方应作统盘考虑和合理调配;施工完毕后将项目开挖面、施工便道等区域及时清理、恢复、绿化和固化,保护生态环境。